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动我省乡村旅游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王蒙徽副省长的指示精神,近期省旅游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下发文件,提出着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八条措施。
一、明确发展目标。以打造乡村旅游精品为核心,全面实施“双百万户工程”,到2015年,全省将培育三星级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和特色旅游镇(村)各100家,扶持1万户农民成为乡村旅游经营示范户;
二、优化产业布局。省旅游局、财政、农业等部门密切合作联合编制全省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发展专项规划,同时对全省20家乡村旅游点规划给予重点指导和扶持,以点带面,逐步形成“一县一特色”、“一镇(乡)一精品”的格局;
三、深化产业融合。继续深化旅游与农业、工业、林业、住建、海洋与渔业等五部门的战略合作协议,特别要加强旅游与文化、体育等产业的融合;
四、持续打造精品。继续将乡村旅游富民工程作为全省六大工程之一。专项资金增加到1300万元,加大扶持力度。
五、加强智力扶持。整合产学研资源,成立专家辅导委员会,制定中长期培训计划,依托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高校,举办1至2期培训班,培养专业人才;
六、夯实发展基础。积极争取财政、交通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按照《意见》中提出的:到2015年,省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重点项目和通往三星级以上乡村旅游点的道理应纳入各级公路网建设规划给予补贴。加大对全省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提高交通的可进入性;
七、提升服务质量。实施《福建省旅游服务质量大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继续推广乡村旅游星级标准,从总体环境、基础设施、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经营管理等10个方面入手,对全省乡村旅游点进行规范提升;
八、深化闽台合作。(1)挂牌成立“闽台乡村旅游创意辅导中心”,为全省乡村旅游开发业主,提供创业辅导和智力扶持。(2)持续推进“百名乡村旅游人才赴台湾培训计划”,为进一步提升我省乡村旅游项目策划创意与经营理水平,今年将计划组织60名乡村旅游人才赴台湾,专题学习借鉴台湾发展乡村旅游的创意理念,以进一步开拓视野,打造更多乡村旅游精品。(3)探索打造“闽台乡村旅游合作示范基地”,与台湾乡村旅游协会合作,在省内选择2-3家主题鲜明、特色突出、交通便利、设施配套、示范带动效果好的乡村旅游点。由台湾乡村旅游协会具体指导,引进台湾乡村旅游先进项目策划、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理念,采取“闽台合作、政府主导、公司运行、农民参与”的运作模式,打造成为我省闽台乡村旅游合作的精品工程和乡村旅游的示范工程。